日前,经汕尾市委批准,汕尾市纪委监委对原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、主任陈志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陈志胜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廉洁底线失守,长期违规收受礼品;违背组织原则,违规在职务晋升中谋取利益并向上级赠送财物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以权谋私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的报建报批、施工建设、竣工验收和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陈志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志胜开除党籍处分;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