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防空工程(简称人防工程),是增强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,对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、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在日常生活中,应当保护好人防工程,不让它遭到破坏。
居民应当做到:
▶不向人防工程中排放废气、废水、废渣等。
▶不在人防工程中生产、存储易燃、易爆、有毒和有放射性、有腐蚀性的物品。
▶不堵塞工程出入口、通风口,不私自拆用、搬迁人防警报设备。
▶平时人防工程的使用者要承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战转换的任务。
▶不占用或混用人防通信频率和防空警报信号,不滥用人防标志。
▶发现有损坏人防设施的行为,要立即制止,并报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