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对高层建筑人防地下室与地下车库通风与排烟问题进行探讨。高层建筑既包括高层公共建筑又包括高层居住建筑;高层建筑人防地下室与地下车库不断增多、面积不断扩大,高层建筑人防地下室和地下车库的通风与排烟设计显得更为重要。
1 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与排烟系统设计
高层建筑地下车库通风与排烟设计应同时执行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高规》)、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汽防规》)、《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汽规》)。《汽防规》第411条规定,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,当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,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;第8.2.2条规定,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,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,其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;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h-1计算确定。
《汽规》第6.3.4条规定,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、排风系统。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h-1。